关于茂南区袂花镇“6·1”油罐车起火事故的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7-24 04:20:23 来源:本站 作者:ajadmin
现将茂南区袂花镇“6·1”油罐车起火事故的有关情况续报如下:
一、事故的经过及救援情况
2019年6月1日凌晨1时45分左右,在茂南区袂花镇宋村村委祥云村路口直入300米处的一个停放油罐车的临时停车场,发生油罐车起火,并引燃旁边多个固定罐体起火。事故发生后,我区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区委书记李相、区长廖述毅分别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应急消防部门组织力量全力扑救,疏散受影响群众,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发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区应急、公安、环保、交通等部门会同先期到场处置的消防大队及袂花镇开展抢险灭火、疏散周边群众、环境监测等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倪壁盛、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陈亚聪等领导也赶到现场指挥救援。我区立即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6·1”火灾事故现场处置组,由李发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在现场指挥救援,并邀请了市安全生产协会的危化专家到现场指导救援处置。截至6月1日凌晨5时,现场明火已全部扑灭,消防部门继续对现场的油罐进行冷却降温,防止复燃。经过排查,此次火灾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据初步调查,引发该起火灾事故的原因是工人在停车场内非法调油时操作不当引发起火,进而引燃停车场内停放的槽罐。
二、现场处置情况
6月1日9时30分,我区现场处置组开始对现场进行清点检查:该停车场面积约1200平方米,事故烧毁了8个油罐车槽罐、1辆油罐车、1辆经改装用作油品运输用途的五十铃厢式小货车。另外,停车场内还有2辆油罐车和7个油罐车槽罐。在1辆车牌号码为“粤K1317挂”的槽罐内发现疑似危险化学品的油品,已由市质检部门抽样送检,执法人员已对该油罐车的油品实施扣押。停车场的工人在起火时已全部逃离现场,截至目前,找不到事发时的当事人。该停车场地未取得任何许可,属于非法经营的停车场。
6月1日下午2时许,消防队员在冷却油罐的过程中发现有1个被烧毁的槽罐阀门被烧坏,罐体内的油品出现泄漏。常务副区长李发立即指示区应急管理局协调了专业的化工堵漏企业到现场进行堵漏。在堵漏不成功的情况下,经市安全生产协会的技术专家指导,我区组织人员用沙土围起防护堤,防止泄漏的油品向外扩散。截至6月2日凌晨1时30分,槽罐内的油品已全部漏完,油品全部围在防护堤内,未向外扩散。
6月1日晚上7时,区长廖述毅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工作,在听取了现场处置人员工作汇报后,要求相关部门派员在停车场内24小时值班值守,消防大队组织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在现场待命,确保不发生二次事故以及衍生灾害。
三、后续处置工作
6月2日上午10时30分,在省委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区委书记李相、区长廖述毅前往现场,召开现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后续处置工作。会议形成后续处置工作方案: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停车场周边进行清障,处理漏油污染的问题,并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并组织有资质的企业对现场剩余的油品进行转移;区消防大队继续组织消防车和消防队员现场待命;区安委办牵头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查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截至6月2日12时30分,茂南区应急管理局已组织专业机构对油品进行抽样检验,待确定油品种类后,立即组织运输车辆进行转移。从13时开始陆续组织车辆进行油品转移,直至晚上23时已全部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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