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茂名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曝光两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发布时间:2022-12-02 02:14:49 来源:本网 作者:刁爱惠
2022年12月2日是第十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切实做好道路事故预防工作,市应急管理局曝光茂名近年来两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希望广大司机朋友以案为鉴,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案例一:
2022年9月28日19时42分许,在S283线128公里处(茂名市茂南区金塘镇白土鑫业搅拌场路段),吴某无证醉酒驾驶贵D***22小型轿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在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情况下超车),与莫某驾驶超速行驶的粤K***05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鲁P***A7挂重型自卸半挂车发生碰撞事故。
事故造成贵D***22小型轿车上4名司乘人员死亡,2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约510万元。
案例二:
2021年05月27日凌晨0时35分许,王某驾驶晋M***80重型仓栅式货车从广东省东莞市载货前往海南省海口市,行至G228线6376Km+600m处(茂名市滨海新区电城镇电城交叉路口路段),因分心驾驶、疏忽大意、不注意观察路面情况,追尾碰撞前方停定等候通行信号的粤K***0G小型客车后,将粤K***0G小型客车推前碰撞前方停定等候通行信号的粤K***8R小型普通客车尾部,粤K***8R小型普通客车被推前插入前方停定等候通行信号的桂N***06重型仓栅式货车尾部左后轮下,致使桂N***06重型仓栅式货车向右倾斜碰撞右侧停定等候通行信号的粤K***46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同时前移碰撞前方停定等候通行信号的鲁Q***FN重型厢式货车,鲁Q***FN重型厢式货车受碰撞后前移碰撞前方停定等候通行信号的赣C***41重型仓栅式货车。
事故造成3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6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500多万元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肇事者王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相关部门对四家涉事企业作出共153万元人民罚款、对2名企业负责人作出共约33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并严肃追究了6名公职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车祸猛如虎,生命只有一次!安全文明出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广大司机朋友要深刻吸取交通事故教训,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切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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