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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吕江等同志嘉奖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8-15 02:51:30 来源:本网 作者:

  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粤组通〔2009〕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在2021年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吕江等12名同志嘉奖,名单如下:

  吕江、彭伟玲、方紫莹、李其春、姚亚明、陈达满、林周、甘小萌、钟良铭、王华海、刘力、易诗婷

  希望以上同志以此为新起点,珍惜荣誉,扎实工作,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同时,希望全体干部职工以先进为榜样,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践行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共产党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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